回答
適用的作業系統:Windows XP、Vista、7、8、10、11;
適用的中文輸入法:"(舊)注音輸入法"、"(舊)倉頡輸入法"及"新微軟注音輸入法"、"新倉頡輸入法"。
適用的系統設定:全字庫係使用 Windows 的標準造字檔及系統設定,如電腦中的舊自造字檔(如華康、中國海等外字檔或自己造的罕用字檔)在系統中做了非 Windows 標準的設定,或使用了非 Windows 標準的造字檔名,系統就不會自動啟動含有全字庫字型的 Windows 標準造字檔,以致全字庫的字雖成功轉入卻無法使用;如要使用全字庫的字型,必須取消這些舊造字檔之系統設定。舊造字檔(罕用字、外字)系統設定之檢視方式如下:
在[開始]功能表中[執行]"regedit.exe"。
打開左窗之C:HKEY_CURRENT_USER,檢視是否已有Windows之標準造字目錄"EUDC";如無"EUDC",請執行一次Windows造字程式。
如有"EUDC",請檢視右窗中是否已有預設值;"EUDC"如已有預設值,請刪除該預設設定。
如"EUDC"未設定預設值,請再打開"EUDC"下的big-5碼造字目錄"950";右窗的"名稱"欄只能有"SystemDefaultEUDCFont"(Windows系統預設值-細明體)及"標楷體"二種,其餘名稱(就是罕用字、外字檔、自造字檔)均須刪除。
Windows預設值"SystemDefaultEUDCFont"的"資料"欄,Win95、98、ME等系統必須寫為"C:WINDOWSEUDC.TTE",Win2000、NT等系統必須寫為"%SystemRoot%FontsEUDC.TTE";"標楷體"的"資料"欄,WIN95、98、ME等系統必須寫為"C:WINDOWSKAI_EUDC.TTE",Win2000、NT等系統必須寫為"%SystemRoot%FontsKAI_EUDC.TTE";如不是以上標準寫法,亦須刪除。
舊造字檔(罕用字、外字)系統設定刪除後,如右窗中全部空白了,請啟動一次Windows造字程式,就可以產生系統標準設定。
為不影響用過舊字的檔案,舊的自造字(罕用字、外字)可依〔問題集〕#3,保留原來的字碼,整合於全字庫的字型檔中。
關閉所有編輯工具軟體及中文輸入法:安裝〔全字庫應用工具〕及下載全字庫的字前,"所有使用者"均請先關閉所有編輯工具軟體及中文輸入法。